南陵县春谷中学学校安全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31 17:1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设施、设备等安全排查的具体工作,并建立《校园安全风险点一览表》。

二、排查范围:

1、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配电房、门卫等各项建筑设施。尤其在风、汛、雨、雪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等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学校电器设备与设施、供水设备与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排查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等安全排查,其中包括消防设备设施、校园监控设备、门卫设备等的安全排查。

7、要注意排查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当天消除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最晚不超过三天解决问题,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及早消除祸患。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四、监督检查:由学校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排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对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五、记录要求: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并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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