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1. 幼儿园教职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上班时间执行打卡制度。
2. 上班时间内如离开幼儿园外出活动,须告知行政值班人员。
⑴教师在带班的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⑵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⑶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⑷因突发事件需离园外出,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⑸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3. 教职工事假,须得到园领导的批准,具体要求同第二条。病假须出具医生证明。
4. 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5. 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无故不得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