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灭火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由校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其他副校长担任各组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处室成员及年级组长担任组员。
(二)学校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救护组。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发生火灾后,发现人要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警,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紧急情况,火势已起难以控制,立即报火警119。校内报警电话:6829560
(二)接警。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根据发现火险报告的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实验火险、违规用电器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第二灭火力量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等,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视火险情况报119火警,请求消防队支援。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贯彻速战速决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
(二)初始火灾单位的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职工要组织人员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及时使用最近的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有效地控制火势,阻止蔓延速度。同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报警。学校领导及灭火队员赶到火灾现场后,现场最了解具体情况的教师要简明汇报火灾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信息。
(三)不同部位初始火灾的处置程序。
1.教学楼内教室发生火灾,正在上课时,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办公室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进一步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2.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其他功能室等局部发生火灾时,在场教师,应一边利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一边组织人员疏散,避免人员受伤,减少物品损失。
(四)不同性质初始火灾的处置原则。
1.因违章使用电器造成超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避免因导电造成伤亡。
2.因爆炸而引起的火灾,应用水流冷却着火油(气)罐,防止其受热变形或破裂再次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3.因其他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起火单位管理人员应迅速判明起火原因,根据不同情况组织灭火。
籍山镇中心小学
二〇二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