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的原则,全面掌握全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强化督导检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孙小明
副组长:朱敏 韩张斌
组员: 汪清兰 谭小马 朱静杰 朱凌云 祖仲树
二、监督检查制度
1、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校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2、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校务公开的职能部门,应及时报请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3、设立校务公开监督电话校长办公室,及时记录收集教师意见,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4、根据上级有关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我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对所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的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形成书面报告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在教代会上作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报告。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校务公开的职能部门,要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将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
2、对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较差的部门及负责人,将视其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
四、监督办法
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公开前监督。
每次公开前,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等,以书面形式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接受检查监督,若在收集材料时对出现不规范、不完整的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二)公开中监督。
对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校务公开实施工作,特别是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监督小组派人对公开监督进行现场监督。
(三)公开后监督
1、根据南陵县家发中学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学校的校务公开情况,平常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每年集中全面检查一次,并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党支部、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要建立以行政为主体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规范运作,认真公开,确保校务公开的主体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设立校务公开监督举报箱,受理职工群众的举报。
4、设立校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0553-6822952
南陵县家发中学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