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3 16:27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及就餐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相关管理制度。

 

一、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样, 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二、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6.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7.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 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8.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和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餐饮单位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保洁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区域、定时间、定质量,分工包干负责,并定期检查。

2.学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放置适量的有盖垃圾桶,

垃圾日产日清。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

3. 食堂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消灭“四害”。

4.操作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排水设施,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应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地面清洁,排水道通畅、无积水,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脱落。油烟排放设施通畅、清洁、不滴油,餐厅地面做到四无: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5.食堂电器设备安全完好,防盗设施安全可靠,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6.食品加工制作实行“明厨亮灶”,食堂各功能间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全程实时监控。

 


 

五、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日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六、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

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曰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3.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九、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十、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

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网络,责任到人,学校食堂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3.强化管理制度,要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4.经常性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

5.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6.强化监督检查。学校要经常性地做好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的监督检查,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