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6 12:51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二、安全隐患排查定在每周四进行。

三、每次排查,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由班主任和班级责任人老师组成,排查人员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

四、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五、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六、后勤处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七、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学校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八、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进行排查。

九、整改后整改人必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