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4 13:0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办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其在学校围绕中心工作,促进各项任务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公示制度。

一、公示的内容范围

(一)学校收费的公示

(二)各类评先评优的公示

(三)职称评定的公示

(四)党员发展的公示

(五)学校中层干部提拔的公示

(六)学校财务预、结算的公示

(七)学校重要教育活动和重大基建任务的公示

(八)学校党政述廉、述职情况的公示

(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和建立的公示

(十)学校教师奖惩情况的公示

(十一)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公示

(十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和竞聘的公示

(十三)其它需要的公示

二、公示的形式:

在校公示栏张贴公示、教师微信工作群公示、会议向全体教师通报、教代会讨论、发放通知书等形式。

三、公示的要求

(一)校务公开要有利于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不断提高学校科学管理的水平。

(二)校务公开要有利于构建校务公开的动力机制、监督机制、参与机制和协调机制。

(三)校务公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制度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四)校务公开要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利,服务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四、公示的时间规定:

在公示的当日起至规定日期结束。除去休息日,一般是57天的时间。

五、公示的格式要求

(一)简明扼要的表述公示的内容。

(二)讲清公示的目的、要求和范围。

(三)明确公示的时间。

(四)写明联系电话和负责部门,并盖好图章。

六、公示情况处理意见

1.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不同意见或反对,可向负责部门负责人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说明理由。学校应及时调查审核,若情况属实,应及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和校务会议,讨认并做出决定。对意见人实行保护,预防打击报复。若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学校对反映人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讲明事实情况。

2.每学年要认真做好公示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备检查。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