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收费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2 16:45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1.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严禁任何部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2.按照规定收取学生伙食费和住宿费(学生自愿),学校除上述规定外严禁再向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成本收取伙食费,举办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加强对伙食费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者将受重处。学校可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4.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优质班等方式变相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保险费”、“托管费”、“外教费”、“补课费以及与入学挂勾的“捐资助学费”,等等。

5.学校必须在每期期末将代收费开支情况向学生如实结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多退少不补”原则。            

6.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严禁收费不开收据,如学校不开收据,学生有权拒交;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