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2 14:23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物品采购程序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校委会领导下,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大宗物品采购,由总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按程序招标采购。

3、应急物品采购需提前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具体流程为:处室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

4、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采购制度

1、各类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设备及材料,般情况下由总务处协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还应请求上级有关部安排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采购。

3、财室、固定资产管理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帐及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多家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 采取校内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人以上进行。

3、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敬畏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的规定要求,确保所购物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严禁收受卖家馈赠或宴请。

4、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品采购票据要求,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五、说明

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