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中心小学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发布时间:2024-03-14 16:51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参评范围

1.凡属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技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方的科研成果均属评选范围。

2.曾经参加过市、县级评选而目前尚未取得新进展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

3.申报参加评选的科研成果应是已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

4.如果研究成果是与校外研究者合作的,本校研究者必须是第一署名或报告的执笔写人。

二、成果类别

1.课题研究类,注意是指校级以上各类立项题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校本教材。

2.教育教学资源类,主要指案例研究、程程资源开发应用、课堂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三、评选机构

1.由学校组成“教学科研成果”评审小组,负责考核评定

2.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教导处负责进行。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

2.教导处明确具体事项和要求。

五、评选程序

1.申报课题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上交有关材料

2.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和表决、

六、奖励办法

1.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需要时设特等奖。

2.由学校召开教学科研成果奖大会,向科研成果获奖者发获证书和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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