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许镇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南陵县许镇镇招生领导组文件
许招字[2022]1号
关于做好许镇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小学:
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许镇镇实际,现将本镇初中招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坚持实行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两个统一”原则,任何初中不得举行选拔性招生考试。
二、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域有相对就近免试的公办初中学位。
三、招生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常住户口所在地入学,负责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取得学籍。认定实际常住户籍需具备“两个一致”的条件,即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需提供户口簿),学生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需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件)。学生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学生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为准。
四、招生范围:
1、许镇镇中心初中招生范围确定为许镇镇中心小学、马仁完小六年级毕业生;
2、黄塘初中招生范围确定为奎湖完小、黄塘完小、大浦试验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华林初中招生范围确定为华林完小六年级毕业生;
4、民一初中招生范围确定为希望完小六年级毕业生;
考虑到原东塘圩整村推进征迁工作对学生就学的影响,决定对民一初中招生范围作进一步明确:
(1)在希望完小和民一完小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2)在许镇集镇区居住原东塘户籍且自愿到民一初中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未尽事宜,根据上级文件,由许镇镇招办研究决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报:县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