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工山镇中心初级中学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18 13:19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202311日试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快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缩小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运行,维护稳定。

2、整体要求:对突发事件的苗头要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要快速反应、应对有力、减少危害;在突发事件后妥善处置、认真总结、加强防范。

3、组织体系:为加强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4、应急处置:

①如发生突发伤害事件时,保安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向学校安全负责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领导报告。相关人员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调查取证等工作。

②要尽快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平息事态,防止事态升级,对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要高度防范,并向学校应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③若有人员受伤需要救治的,应立刻联系校医或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救治或紧急救治。

④案件的调查由安全负责人员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经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可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再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和党委汇报。

6、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接到校园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先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时对符合上报条件的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向上级汇报。

7、责任追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事件处置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的;散布谣言,挪用、占用应急物资的,阻碍应急事件处置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8、奖励表彰:对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工作得力,有效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及其他对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善后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