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示单
籍山镇中心初级中学本部及所属初中: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加强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家长负担,作如下要求:
一、各校在醒目位置建立永久性的的收费公示栏,所有收费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 (0553-6815471) 等,未经公示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2 年秋季<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的通知》( 芜发政价格[2022]552 号)相关规定。
三、各校严禁违反相关规定、私立名目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商业保险进校门,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等。
四、如有因教育乱收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和舆情的,移交收费监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涉及到师德师风问题的移交人事监察部门处理。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初级中学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