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春谷中学关于举办2023年春谷中学器乐大赛的通知
南陵县春谷中学关于举办2023年春谷中学器乐大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落实五育并举要求,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健康、文明、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掘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展示我校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南陵县中小学生器乐大赛的通知》(南教少〔20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春谷中学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民乐、西洋乐
二、参赛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三、参赛须知
1.参赛方式:独奏
2.比赛时长: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指导教师:每个节目指导教师限报一名。
4.比赛方式:现场比赛。参赛选手现场进行比赛,学校外请专家评审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5.奖项设置:按实际报名人数的80%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各班级报名踊跃程度、参赛人数和参赛选手表现情况等方面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优秀组织奖”锦旗。按照南教少〔2023〕7号文件要求和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参加县级比赛。
6.报送方式:各班级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报至校团委,联系人:朱巧丽。
附件:1.2023年春谷中学器乐大赛报名表
2.2023年春谷中学器乐大赛评分细则
南陵县春谷中学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