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一、语言文字使用的宗旨
尊重孩子的语言文字发展,关注孩子的语言文字表达,引导孩子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原则
1.语言文字使用应以孩子的年龄、发展阶段为依据,引导孩子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不强求孩子掌握不适宜年龄段的语言文字。
2.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应尽量简单、易懂,符合孩子们的认知水平,避免使用生僻、复杂的语言文字。
3.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应注重语音、语调、语节、语速等语言文字表达的细节,使孩子们的语言文字表达更加清晰准确。
三、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
1.幼儿园教师应以身作则,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不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文字。
2.幼儿园应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提供丰富的语言文字材料,鼓励孩子们多读书、多说话、多听听。
3.幼儿园应制定相应的语言文字教学计划和教材,加强对孩子们语言文字发展的引导和培养。
4.幼儿园应对孩子们使用不当的语言文字进行及时纠正和引导,教育孩子们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避免不良语言文字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