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中心初中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集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
第二条:学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带班制度。
第三条:值班时间:
早6:30分到岗,下午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
第四条:值班领导值班职责:
1.值班领导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2.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常巡视、全面检查、准确记录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各项工作。
3.及时发现,认真督促,妥善处理值班期间校园内外的各种问题,确保校园的整洁和有序。
4.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五条:具体要求:(“每日十看”)
1.看班主任到岗情况及各班分担区清扫情况。
2.看各班早自习情况,任课教师辅导情况,检查楼内的安全状况。
3.看第一节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及全校各班的教学秩序。
4.看间操期间各班站队、做操、队列情况。
5.看中午和晚间放学时,两楼走廊、楼梯及大门处的学生秩序。
6.看午休期间操场、楼内的卫生,各班在校学生的秩序和各班分担区清扫情况。
7.看下午各班自习情况、检查学生安全状况。
8.看学校各类消防设施及用电设备的完好情况。
9.看放学后学生的离校情况,要做好护花行动。
10.看双休日学校卫生情况,要经常巡视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双休日学校保持良好的卫生情况。
第六条:值班领导每天两人,一名校级领导,一名中层领导,要求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午间休息交接班工作,确保有一名领导在岗。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要找其他领导代替。
家发镇中心初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篇
1.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12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
3.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超员超载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篇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家发镇中心初中学生上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条:按时上学,按时离校,及时回家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到。
2.放学后按时离校,及时回家,不在学校滞留或路上逗留、玩耍。
3.上学放学路上,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游戏厅。
第二条:行路的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
2.专心走路,不东张西望、看书看报、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路边有车辆时要注意避让。
3.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狂奔猛跑、追逐疯狂,三五成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跳绳、做游戏。
4.注意来往车辆,不猛跑、追逐、斜穿或突然改变方向,要主动避让车辆,不与车辆抢行。
5.在马路上不多人并行,马路对面有人打招呼,不贸然横穿。
6.不追、爬、吊、拦机动车辆,不向车辆抛石子等。
7.雾天、雨天、雪天走路最好穿上颜色鲜艳的衣服,打鲜艳的伞,小心慢行。
8.放学时,校门口车多、人多,不在校门口聚集;不在小摊小贩上购买食品或零食。
9.在路上不与陌生人交谈、不吃陌生人给的食品。
家发镇中心初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务委员和全体班主任为成员。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功能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器材管理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室、功能室的管理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家发镇中心初中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交通安全教育;
(一)游泳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用气安全教育;
(五)实验、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三条: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一)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学会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二)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第六条:学校将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七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
家发镇中心初中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二条:加强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学校保卫机构。
第三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条:学校对教育主管、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督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南陵县教育局和家发镇人民政府,请示协助解决。
第五条: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工作同计划、同布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对各种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南陵县教育局。
家发镇中心初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二条: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图书、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第三条: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家发镇中心初中安全事故统计报告
和处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伤亡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第二条: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南陵县教育局。
第三条: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家发镇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五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家发镇派出所、家发镇政府和南陵县教育局,发生师生死亡或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家发镇派出所、家发镇政府和南陵县教育局。
家发镇中心初中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第一条: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家发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二条:学校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教学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或学生在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
第四条: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六条:学校应与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家发镇中心初中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 长:谷 锋
副组长:张玉金
成 员:钱天文、张作群、钟世玉、钟庆武
2. 巡逻队队长:张正祥
3. 成员:叶坤友
第四条: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
家发镇中心初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条: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校舍不应使用。
第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紧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凡经县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条:学校有基建工程的必须在工程区域设立醒目的安全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用网或线或墙等将施工范围与学生活动区域隔离,施工的器具或相关物品都应放在工地内或指定的区域内。
家发镇中心初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第二条: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家发派出所、村委、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第三条: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家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四条: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第五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第六条: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家发镇中心初中外出活动及大型活动
安全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第二条: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领导同意。
第三条:学校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第四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第五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六条: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对技术性能进行过严格监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严禁学校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的司机,严禁超载或超速行驶。
家发镇中心初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常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配备简单的外伤常用药品,如:红汞等
2.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再销毁。
3.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内服药品,应把病人立即送医院处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加工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橱窗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三、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南陵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或家发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批准,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家发镇中心初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办公室为日常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要职责分明、细化责任,并签订责任状。
第二条:学校行政、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护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治安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并联系学校实际贯彻落实。
第三条:定期召开治安、消防、隐患排查等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
第四条: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及时组织和处理好校内发生的偷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火灾等一切事件,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第五条:健全学校治安管理预警机制,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建立专项安全教育制度。在期初、期末、节假日期间,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并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本地治安案件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与消防逃生等教育及演练工作,提高学生防范伤害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重视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课堂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团队课及板报橱窗等载体,加强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法侵害。
第八条: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园进出人员证件检查、车辆准入放行、出入物品查验等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并及时做好门卫管理登记制度。
第九条:加强校园值日、值周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立学校护校队,充分发挥护校队的作用,上学、放学高峰期要按规定维护校门及校园周边的秩序。
第十条: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措施,重视警报器等技防设施的使用、维护,对财会室、多功能室、电脑房要双门双锁,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经常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公安、司法等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校园治安工作成绩出色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等导致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家发镇中心初中门卫管理制度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名、分管校长批准的学生离校通知单,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入校。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应按学校请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在门卫做好登记后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请假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到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写《家发中心初中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微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二人,白班分上午和下午轮流值班,晚班由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10分钟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
4.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
5.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家发镇中心初中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9篇)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手机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计算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计算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计算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计算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计算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九、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家发镇中心初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溺水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第四条: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第五条: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第六条:要求学生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第七条: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校通知单,由家长签名,门卫验证后方可出校门。
第九条: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如遇公安机关来校约见学生,一般情况下,必须班主任或保卫干部在场,陪同询问。公安机关要将学生带离学校,必须向校领导汇报,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方可将学生带离学校。
第十条: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家发镇中心初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此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人:张玉金副校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谷锋,副校长张玉金负责向上级报告信息,报告人职责:定期排查校园公共卫生隐患,及时搜集并上报各班老师上报的各种公共卫生信息。实行每天晨检午检制度,搜集、统计、分析、上报各班上交的晨检午检纪录表。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实行“初次报告”制度。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Ⅲ级和Ⅳ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的人数、事件经过、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2)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我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六、预防预警
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家发镇中心初中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副校长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学校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办公室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办公室。
值班教师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办公室。
办公室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学校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办公室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 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学校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学校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疫情期间,每日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门公布为准。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室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家发镇中心初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制度
为使全校学生认清毒品危害,增强抵御毒品免疫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契机,以“无毒校园”为目标,以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为基础,在全校掀起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高潮,全力遏制毒品在我校蔓延,切实维护和促进我校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研究二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报全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动态。年终组织人员按照《家发镇中心初级中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各班和全体教职工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二)切实加强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
各班和全体教职工要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校形成良好的毒品预防教育舆论氛围。开展“十个一”活动:举行一次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的国旗下讲话;举办一次毒品知识讲座;召开一次毒品预防教育主题班会;制作一期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板报;开展一次校外宣传活动;组织观看一场毒品预防教育影视片;制作一份毒品预防教育手抄报;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知识演讲比赛;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征文活动;组织参观一次毒品预防教育教育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
充分认识到当前我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明确工作职责。
学校校长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德育副校长要亲自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定期听取毒品预防教育情况汇报。
(三)加强检查督促。
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要对各班开展预防教育工作检查,定期开展调研活动。
(四)加强考核考评。
按照《南陵县家发镇中心初级中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书》对各班和全体教职工年底进行检查,实行通报制度。
家发中心初中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深入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区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小组。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
组 长:谷锋
副组长: 张玉金
成 员:郑烨 钱天文 秦贤斌 张作群 查灏 段俊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大丰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家发镇中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内容
帮助学生具有适应初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机制
建立“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校长负责全面安排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校长及教务部门等负责安排心理健康课程设置以及心理健康教师教学安排和督查,安排心理健康讲座等;办公室主任及心理健康教师等负责收集、摸排心理特异学生并建立档案以及制定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制度等;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策划、实施和总结,负责心理健康讲座以及团辅活动等,负责督促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合力,负责管理兼职心理辅导队伍;班主任负责摸排学校留守儿童、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单亲、残疾等)学生情况,及时建立台账,制定关怀方案;任课教师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负责课堂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异常干预并报告。
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途径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与科学管理,特别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研究,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健康地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与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习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在班主任工作会议中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四)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通过教师和学生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习,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五)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搞好宣传板报,通过各种途径尽量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六)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的教育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对孩子的影响。
(七)安排每周一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主要由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承担授课任务,每学期由心理咨询室安排进行2次心理专题讲座。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九)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师资培训计划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十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