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中心初中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规范完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称评审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特作如下之规定。
一、“一人一课”“智慧课堂”和教学检查(考核部门:教务处信息中心)
重视教师平时日常教学,完成“一人一课”上课每学期1分,完成“智慧课堂”教学任务的奖励每学期1分,在学校教务处、信息中心组织的,完成规定的备课和资源推送的每学期加1分,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每次奖励0.5分。
二、期末测评(考核部门:教务处)
在期末片级(家发、工山、戴家汇、何湾、绿岭、丫山六所学校)统考中,所授学科成绩优异给予相应积分奖励,取参与学校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参与评比,(有小数的,采取去尾法,保留整数),标准为单科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得 0.5分,第五名得0.3分。九年级第二学期取片级中考成绩进行评比,学校九年级按班级中考学科均分与期末片级(家发、工山、戴家汇、何湾、绿岭、丫山六所学校)中考学校均分进行评比,分别取前五名且班级中考均分不低于初中参考学校的前三分之二学科均分,其中含体育中考成绩,体育第一学期成绩按照中考成绩打九折计算。设学科均分进步奖,在新的基础上均分每进步一个名次奖0.5分。连续保持第一名认定为进步奖,进步奖三年为一轮。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并在期末片级统考中给予相应奖励,班级总分奖励比照学科奖,奖励给班主任。
地理、生物学科在完成规定的备课、教学、作业批改任务基础上,按照县中考成绩计分,全合格、1-3名不合格、4-6名不合格分别计2分、1.5分、1分。6名以上不合格的不计分。
三、教研、文体活动(考核部门:教务处)
鼓励和肯定教师积极参加片级、县级各类教研活动,指导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给予积分奖励。标准为参加片县级上课、讲座,每次奖0.5分且需要完整的活动材料(含派出通知、现场签到、学时证明、自己参加活动的照片和教学设计或讲稿。,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获奖的给予奖励,具体是:国家省市县各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是3分,2分,1分,累计相加,同一批次只算一次。指导学生获奖的(含音乐、美术、书画、征文等,必须由学校组织安排的)(指导团体的计一次),国家省市县各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是0.5分,0.4分,0.2分,累计相加;指导学生参加运动会项目的(含乒乓球、羽毛球、田径运动项目等,必须由学校组织报名的),不同运动项目获奖的可计分,国家省市县各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是0.5分,0.4分,0.2分,累计相加。
本办法经全体教职工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