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设一名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总务处主任),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食堂和配送公司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配送公司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
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配送公司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
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必须查验、索取
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
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
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五、学校食堂和配送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
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
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
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
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
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
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
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
杂品等物品混放。
六、针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出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留存过程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