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春谷中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暂行)

发布时间:2024-03-23 10:32信息来源: 南陵县春谷中学阅读次数:编辑:方贤青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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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谷中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提高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内控目标,通过制定制度,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细化流程环节要求和标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采购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三条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采购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第四条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政府采购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总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履行相应职责,依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领导小组。

  :杨华峰

副组长:吴战胜

  :方贤青、崔宝东、王海涛、祝贺、何飞、徐春美

领导小组负责春谷中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具体事宜,职责分工如下:

一、财务职责:

()牵头组织、召集学校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人编制、审定本单位年度采购工作计划。

()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履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程序。

()负责与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负责提交政府采购预算给县评审管理机构,进行预算评审。

()负责协调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决算和审计。

()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二、总务处职责:

()负责召集相关人员编制、审核具体的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履行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与市场询价和论证。

()负责委托有关设计、预算、采购等代理机构进行有关项目的设计、预算、采购等各阶段工作。

()草拟、签订采购合同、做好项目监管、履约验收工作,形成的固定资产要计入固定资产总账,并交付使用。

()及时对采购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答复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

()完成其他采购工作内容。

三、办公室职责:

()全程监督采购招标工作。

()审核评标委员会等提交的评标报告。

()办理中标人确认手续。

()涉及政府采购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

第三章  采购预算编制

第七条  采购预算为学校预算的组成部分,计财处根据县级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报送下年度采购资金需求。

第八条  学校采购活动执行过程中,应当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第四章  采购计划编报

第九条  采购需求编制

()采购需求是编制采购计划的基础,也是编制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符合实际要求,具有实操性、前瞻性。

()总务处负责组织学校各部门采购需求进行评估,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提出预算价,明确品目、数量、价格。

()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市场调查。

第十条  采购计划编报备案

()采购计划应当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来编报。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依据冀财采【202012号文件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单位自行安排采购程序。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安排执行,按照质优价廉的标准,选择高效快捷信誉好的供应商,实行批量和定点采购。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在15万元以上的、工程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进行竞争采购,竞争结束签订合同,保存采购有关档案。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写完善后,按程序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或实施计划备案的,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方式实施采购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报县财政部门备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一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五章  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选取

第十二条  代理机构选取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选择集中采购机构代理。

()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和效率原则,从具备相应资质、诚实守信的代理机构中,通过服务、代理费、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择优选取。

第十三条  采购人代表选取

()按规定由学校自行安排的采购,学校委派政治觉悟高、廉洁自律的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代表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回避。

()采购人代表应秉持公平公正,不得发表带有倾向性或其他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意见。

第六章  采购文件编制

第十四条  采购文件编制

()采购文件由学校独立或会同代理机构编制。

学校单独编制的,按规范要求编写完成;代理机构参与编制的,由学校向代理机构提供商务、技术等方面需求,代理机构负责编写,经双方对采购文件内容沟通协商后,由学校盖章确认。

()采购文件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审办法和投标文件相应格式等,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不得有唯一性、排他性、指向性等歧视性、差别性条款。

()采购文件应当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对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产品和服务,以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等措施予以支持。

第七章  供应商选取

第十五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由学校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

第十六条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

()供应商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

()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参与竞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如发现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第八章   开标、评标、中标

第十七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学校。

()学校应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学校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学校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学校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章  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采购合同签订

()学校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学校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同时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履约验收

()学校和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学校总务处应强化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学校验收小组应依法做好履约验收工作,审查项目各个环节,对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服务等方面作出评价,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资金支付

学校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春谷中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11月起施行。

 

 

 

 

20231026

 

 

 

 

 

 

南陵县春谷中学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公开是指学校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建立财务收支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必须公开学校全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结果。

二、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学校校级领导、工会、教职工等各方代表组成(学校审批人、财务人员不能担任小组成员),学校财务人员要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资料。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工作坚持原则,正直无私,责任心强。

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战胜

副组长:侯家文、潘娟、邱忠林

办公室主任:方贤青

成  员:崔宝东、祝贺、王海涛、唐元元、陈林、汪

四、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本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较大规模开支;参与本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对本学校建设工程等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接受教职工对本学校的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

5、定期审核学校经费收支凭证。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学校对民主理财小组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财务工作。

 

 

 

202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