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4 18:25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下设主考、考务人员。由主考统筹考试事务,由考务人员根据有关要求,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场、阅卷、监考、质量分析等事宜。每次重大考试前组织召开考务会,布置有关考试事宜。   

二、明确各自职责   

(一)班主任   

1. 考前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考试不迟到,让学生明确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的过程中,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迟到15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该科成绩计为0分,并计入全班总成绩,不提前交卷,不许左顾右盼,不得提前交卷;养成良好的考试答题习惯,不得使用修正液、修正带,准备好相应的考试用品。   

2. 教育好学生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并提前通知家长注意接送时间。   

3.如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到及时上报教务处。   

(二)监考教师   

1. 全体教师必须按教务处的安排担任监考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2. 监考老师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监督检查学生执行考试规则,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填写好考号、姓名、座位号。   

3. 监考老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执行监考规则,维护考试秩序。   

4. 监考老师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时,要提出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   

5. 监考老师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与监考无关的物品,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题的行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6. 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学生,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立即收卷;收试卷时一定注意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排列,检查无误后迅速(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回考务办装订。   

7.监考教师不得串场,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考场。   

三、阅卷要求   

1.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各学科流水阅卷;由阅卷组长分好题,统一标准,有问题及时沟通,不随意改答案。   

2.批卷要仔细、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不得随意抬分、压分。   

3.各学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评卷任务。   

4.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长组织试卷拆封、试卷分班、成绩登记,并及时将成绩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