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4 18:43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安排学生专人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及时填好班级日志和点名册。

3.各任课教师进班上课时先清点、了解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11.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等),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导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 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 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 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 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 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