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3.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4.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5.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6.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7.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南陵县弋江镇中心小学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