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5 14:27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董安琪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的校舍维护管理机制,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整,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坏随修。定期聘请主管部门进行查勘鉴定。

2.发现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

3.学校校舍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校舍及教学设施排查一次,做好维护记录。

4.水、电等设施要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5.暴风、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对随修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不得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改变校舍用途。

7.新建校舍必须保证质量,做到有证设计,有证施工,并有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共同监督验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工程严禁交付使用。

8.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维修查勘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学校应建立校舍档案。

9.校舍维护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保校舍安全。

南陵县弋江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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