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镇镇中心初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6 13:36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陵县许镇镇中心初中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从严从紧,抓小抓早

在全国未解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医疗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确诊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

 员:中层班子  年级组长  学校安保

负责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做出反应,并控制和有效处置。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

 长:校  

 员:副校长 工会主席

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整体工作组织、协调。

2、紧急救援组:

 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员:综治管理员 安保人员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控制、组织救援等。

3、后勤保障组:

 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员:总务处工作人员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时和期间物资、车辆、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

4、通讯联络组:

 长:办公室主任

 员:团总支委员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上传下达、相关人员及时联络和舆情发布工作等。

5.家长接待组:

 长:关工委主任

 员:年级组长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有关家长接待、慰问、安抚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校园环境、教室、食堂、 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本校情况,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显示屏、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办公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汇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及措施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先期处置。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第一时间报送信息时提请县教育局和县疾控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2.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所在县教育局和县疾控部门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3.现场组织。校长为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事态控制。学校要积极配合县教育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委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主管教育部门研究是否停课。

5.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属地政府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情况发生学校及有关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所引发恐慌情绪。
    6.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心理老师对其做好心理疏导。按上级要求,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1.校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学校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由食品管理人员立即封存现有食物,并向区疾控中心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3)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食用有毒食品的学生,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5)配合区卫生防疫和疾控中心等部门的调查。

2.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全体教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若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和各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4)事故发生后,可以采取学校电子屏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故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三)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1)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3)积极配合卫生防疫和疾控中心等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在校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指挥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5)在卫生防疫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教室进行全面消毒,指导师生服用预防药品。

6)班级发病人数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时,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可采取有效措施和调整教学工作和秩序。

2.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向师生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2)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事件发生后,可用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四)一般卫生突发事件。

  校内发生师生突发疫病(包括正常疾病),病情轻者可让师生到医院看病治疗,较重者,班主任协同有关人员组织护送到就近医院诊治,并根据情况负责通知家长、转院等工作,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在教学工作中突发的伤害、突发疾病,任课教师负责处理、报告相关机构和班主任,并协同迅速有效处置,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区域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3)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5)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区域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区域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师生、职工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上级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全校停课。学校须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出现一例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等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报县教育局,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后,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教育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责任感。

(二)要把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作为稳定大局,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学校相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监管,发现迹象,可疑点,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以便果断处理。

(四)班主任及教师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带有预警性和苗头信息,密切掌握,及时汇报。

八、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完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3.经费保障。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九、责任追究

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学校自上而下要逐级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相关人员和部门电话:

许镇镇中心初中分管校长:139****2891

许镇镇中心初中校长:138****5857

 

许镇镇镇政府:055****72008

县教育局:055****39686

县教育局安全科:055****39601

县疾控中心:055****17160

派出所:055****33110

 

 

 许镇镇中心初中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