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和顺幼儿园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7 09:4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慎之又慎、依法处置、积极妥善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幼儿园发生伤害事故时,使安全事故损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围。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

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观意料之外的幼儿伤害事故。它包括缝针、肢体骨折、骨裂、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烫伤等。

三、应急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李淑珍

副组长:桂马珍

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预防措施

1.园长根据安全工作的要求,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督促各类人员落实安全制度,作为奖惩的依据。

2.加强幼儿园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4.开展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五、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及时向保健老师或园长报告,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与当班老师一起陪同幼儿前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与当班老师一起陪同幼儿前往就近医院诊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由园方商议后及时上报镇分管领导或区教育有关部门。

3.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保证园内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4.让在场教师写好突发事件的经过说明书。

5.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应的保护,对不能长时间保护的现场应通过摄影、摄像进行保护。

6.做好家长的安抚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节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幼儿家长,注意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