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弋江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7 12:12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陈琪 字体:【  

一、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执行晨检制度,每天做好记录。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作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工作及岗前从业人员洗手消毒工作,杜绝从业人员带菌上岗作业。对未取得健康证的员工应监督其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对健康证过期员工应及时提醒其办理健康证。

三、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岗前健康状况申报制度,发生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的职工应自觉离岗就诊休养。凡瞒报、缓报自身病情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应从严处罚,直至下岗或辞退处理。

四、凡发生严重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职工的从业部门,当日内应做到按级报告,并做好防控工作。

五、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的从业人员恢复上班前,应凭病假单和医疗诊断书到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登记。

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表》由食品安全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代理登记签名,一经发现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代理登记签名职工的责任,予以严格考核处理。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表》的保管工作,不得缺页、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