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弋江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病例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分级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程娟(园 长)
副组长:陈琪、汪颖
组 员:全体教职工
职 责:
(一)制订幼儿园的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内各部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坚持晨检、消毒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幼儿,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幼儿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幼儿园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保证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六)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和控制部门报告。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园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之内向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局报告。
(一)传染病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幼儿及家长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园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3.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迅速报告上级部门,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职校医或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定期开展卫生保健教师或相关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幼儿园要重视这些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他们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责任追究
幼儿园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卫生安全事故者,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