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湾镇中心初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7 14:4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担任,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乘坐学生接送车必须服从管理,文明乘车。不坐“三无”车辆,对接送车超载、超速等违法现象,要及时举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自救自护演练。



  何湾镇中心初中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