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山镇中心初中食堂陪餐制度
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行政领导陪餐制。陪餐人员由学校领导统一安排担任值班教师按时进入食堂进行陪餐,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二、陪餐人员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三、陪餐人员每次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和员工职业行为。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四、未经值班值周教师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配菜间。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校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五、陪餐教师要及时收集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初中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