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中学“高考体检”实施规范

发布时间:2024-03-27 16:15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考生体检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我校高考体检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南陵县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陵县招委)统一领导下,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指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领导

接受南陵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教务主任、高三年级组长为成员的“高考体检领导组”,由教务员、体检专员、高三班主任为成员的“高考体检工作组”。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作好科学详细规划,制定学校高考体检实施方案细则,做好工作人员及参检考生的宣传教育。

坚持管理规范化、操作程序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将高考体检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严格、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具体参检时间由县教育局招生办会同县医院作出详细安排,学校予以配合。

第一阶段:分校分批分项体检

1.抽血项目

时间:早晨,地点:学校

准备抽血室、独立抽血桌椅、1-2张可供晕血学生休息的躺椅或床铺、一次性洗手液等消毒用品。

2.其他项目 

时间:下午,地点:县医院体检中心

分期分批组织考生参检,每隔1小时组织不超过2个班级考生赴县医院体检中心。当日计划考生全部体检完毕后结束。

体检考生需从专用通道进入体检区,服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组织有序参检,体检结束后立即离开,不得聚集。

需进一步检查以确定体检结论处置流程

1.体检中心反馈血检超标考生名单后,领队人员通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去主检室领取补充检查单。

2.其他项目体检时无法确定结论,体检人员暂不予结论,主检复核后提出进一步检查意见并开具补充检查单给考生。

3.考生由当日或次日自行完成补充检查(费用自理),并将检查结果送至主检室。

4.主检根据补充检查结论,会同体检医生确定最终体检结论。

第二阶段:补检及复检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学校统一体检的考生及申请复检的考生,在申请批准后,学校派专人领队负责其补检、复检工作。

体检复查流程

1.体检完成后学校及时复印体检表,并反馈给考生。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立即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学校组织校医对申请复检考生进行初步检测,对明显无误的考生申请不予上报。

4.学校汇总复查考生名单和项目报招生办。

5.在招办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考生并携带体检表至县体检中心,体检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医生予以复查。

6.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按程序书面向报名点提出终检申请,上报招生办。

三、工作人员及领队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排有统一乘车标识专车集体接送,确保考生体检往返路途安全。

二、学校选派专人领队(送检),持证上岗。

三、领队(送检)人员负责和招办、体检医院联络,协助体检医院处理有关问题。

四、按规定时间分批组织考生到体检医院接受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及确认准考号和照片。

五、领队(送检)人员在候检处应协助体检医院维持秩序, 确认考生身份,待考生体检结束后及时组织考生返校。

六、领队(送检)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体检结束后及时与主检办理体检表移交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反馈考生体检结论并让考生确认。组织工作人员或指导考生认真检查体检表,如发现有错填(涂)、漏填(涂)、漏签(章)应立即上报。

八、所有体检工作完成后分科类整理好考生体检表,上交县招办。

附件:1.参检考生须知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高考体检表》结论及使用


参检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检;

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如有不适,应及时主动报告领队老师或体检工作人员;

三、入检前所有参检考生接受编组,按序入内。进站后服从站内工作人员安排,循序接受体检。体检结束后,由领队老师带领离开,不在体检场所逗留。

四、参加体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入站受检,严禁冒名顶替,一旦发现冒名顶替者,按高考有关规定处理。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由领队工作人员证实其身份。

五、参检考生应于当天早晨空腹状态下在学校集中接受采血,错过集中采血的考生由学校协调赴体检中心单独采血。

六、需视力矫正的考生须自带框架眼镜,考生不得佩带隐形眼镜。

七、往届在外就读考生一律回学校参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回报名学校领取体检结论。

八、体检前考生认真检查本人体检表,填写“既往病史”,核对一次本人照片。填写好后学校应立即收回体检表,严禁考生自持体检表参加体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选自《2021年安徽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仅供参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以当年《报考指导》公布内容为唯一参照填报标准。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高考体检表》结论及使用(考生参考)

1、示例:

 

 

说明:某考生某眼裸视4.3,矫正到4.8镜片度数为500度,该考生体检结论应如上图所示(其它情况参照此例解读)。其中:

 “合格”框必涂;

“可不予录取专业”涂“45”,表示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若选择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第45两条所列专业,学校录取时可以拒绝录取相关专业;

“不宜就读专业”涂“4”,表示考生身体状况不适合毕业后从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第4条所列相关专业。虽然有规定“院校不能以此拒录考生相关专业”,但考虑规定的执行情况,考生填报相关专业肯定有相当大不录取的风险,建议考生慎重填报。

2、体检结论反馈与查询。考生体检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体检结论予以反馈(一般会发放复印件),另外6月份省招生网将开通考生体检结论(体检表扫描图)免费查询业务,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3、志愿填报时体检结论使用。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在选择专业时应该放弃选填“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相关专业,以免浪费专业志愿或造成因身体原因退档恶果。

4、高考体检结论作用仅限于一般性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对特殊类志愿如:自主招生、单独招生、军校招生、招飞、体育、艺术等,考生应该认真查看相关院校《招生简章(章程)》,如对身体条件有超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特殊要求,学校会在《招生简章(章程)》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