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应急预案
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萧 晟 周自宝
副组长:张厚波 安宗权 黄正锋
成 员:校务委员会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职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职工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教职员工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本着“安全就是工作前预知危险”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助。
附:特制定以下19项应急预案。
一、学校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全体师生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2、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全体师生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师生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5、全体师生和保安小组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全体师生有义务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二、学校紧急事态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斗殴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视频监控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学校教导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报警人;安全科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安全信息员,建立安全档案。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四)、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习实训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①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分工合作。
②快速开展抢救工作,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③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
④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⑤协助相关部门作好调查处理。
⑥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⑦向相关部门报告。
⑧调查取证,分清责任,得出结论。
2.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①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学校法律顾问参与。
涉及到赔偿问题,报籍山镇司法所调解。
②一次性解决原则。
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①学校法律顾问指导起草《协议书》。
②给付补偿金。
支付赔偿金,必须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司法调解书具体规定,否则不予支付。
4.理赔。
如系学校责任,从校方责任险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①《协议书》复印件。
②病历卡复印件。
③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④凭上述材料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⑤校方责任险理赔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置防范和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训、实习实训、研学旅行等大型群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群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实习实训单位)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签订协议,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并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管,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队,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未经领队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认可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培训、游览、参观等活动时,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①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队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安全科报告。
②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领队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4.学校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8.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公安介入。
五、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学校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4.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5.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教师在场指导。
6.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7.学校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作好相应的记录。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3.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局。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回访。
5.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扩展,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六、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学校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为了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缆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习实训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①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②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第一时间迅速调集教职员工、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学校和临近所有灭火器,集中使用对准火点,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学校要将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学校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七、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详细了解车辆单位和司乘人员的资质。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①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②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八、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
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总务处)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办公室(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教导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指派人员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九、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应加强师生防洪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洪抗汛的能加
2.应密切注重气象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3.防汛抢险期间,保持每天24小时单位内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二、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2.办公室(总务处)组织人员对学校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6.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师生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十、宿舍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宿管人员管理失职或不当;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和措施
1.加强对宿管人员责任心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住宿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开展宿舍火灾逃生的演练,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5.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6.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7.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牌要完好。
8.杜绝私接电线现象,电源插座、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报告。
①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②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③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④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及家长工作。
5.保险介入。
6.必要时公安介入。
十一、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加强师生防盗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教育师生注意关闭门窗,加强重要器物的保管。
加强值班巡逻,安装电子防盗设备。
二、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教育局有关领导报告。
2.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十二、预防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班级定期开展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
2办公室(总务处)定期检查楼梯间设施,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和通畅。
3.值日领导重点检查督促,并做好记录。
4.学生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禁止追逐、打闹。
5.定期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6.学生集合时按学校指定路线行走,确保安全。各班班主任进行安全疏导,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7.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上厕所的时间,避免下课时的拥挤;
8.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组织学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5.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十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加强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能力,降低伤亡率。
二、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区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后勤人员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十四、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为做好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供电系统安排停电
1.学校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
2.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3办公室(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①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②水电工做好配电房的准备工作,待开始供电时及时送电;
4.各位教师调整教学方式,关好用电设备。
5.电工准备好发电器材,准备临时发电。晚间停电时段,领导组成员必须全部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二、供电系统安排之外的紧急停电状态
(一)白天停电
1.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2.教职工关闭用电设备。
3.电工检查停电原因,到岗做好发电准备。
(二)晚上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人员开启学校备用照明用具。
2.上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上课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4.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及时发电。
5.若停电20分钟后仍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值班领导发出疏散信号,晚自习上堂教师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的顺序进行疏散、进寝室,宿管人员做好迎接准备。晚自习老师关好教室电源,护送学生进寝室。
6.宿管人员常备手电筒、蜡烛,负责点亮各寝室蜡烛,待学生就寝后熄灭蜡烛。
十五、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二、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及时拨打120,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或及时向学校行政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
5.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6.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7.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8.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十六、考试安全预案
1.学校及各班加强考试安全宣传,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常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学生考试目的、考试心理教育,尽可能消除学生因考试压力过大而产生不良情绪和行为。值班领导和教师加强考试期间学生安全纪律督查工作,教导处做好学生考试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将问题估计充分,做到防患、未然。
3.对学生特别强调卫生安全(运动卫生、休息卫生、学习卫生),教室要通风,考试期间不做剧烈运动,在家休息时合理使用空调以免着凉。
4.全体教师增强对学生的考试服务意识,监考老师对学生态度要和蔼,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要弄清事实,妥善处理。
5.随时注意考生的身体表情,预防学生因考试晕堂或其他疾病,一经发现,立即送医院施治。
6.保证师生饮食卫生,不吃变质、变味和不洁净食物,不喝脏水、生水,确保肠胃健康。
7.保持考场内外的卫生,不乱扔食品包装、果皮、纸屑等垃圾物。
8.休息期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学生与考生及其他人发生冲突。
十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治,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晚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消毒制度,保证教室、实训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核实后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7.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
八、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十、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
十一、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八、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①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②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报告内容: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①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②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③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④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
十九、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做好每天晨午晚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加强学生体质锻炼,增强抵抗力。
二、处置程序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请示县教育局,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要求
1.师生树立科学防控观,不得散布不利言论。
2.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师生在校外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