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烟墩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24 15:41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

()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报名时需带户口本、预防针接种证明。

 ()我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在学生转学时,随学生转出,学校留存复印件;学生转入时随学生转入;学生毕业时,学校留存。

()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规定不得更改。

()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前8位为区代号;9-11位为学校代号;12-15位为年号(入学年级);1617位为班级编号,第1819位为学生编号。从20XX9月起,一年级新生入学,学籍一律使用学生18位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由学校统一按本区编号要求编排。

三、转学:

1、转入:

需向我校提供学籍证明

2、转出:

持接收学校开出的学籍证明办理转出手续。

四、休学复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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