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26 11:5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把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建设的切入点,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终身发展为目的,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从现在做起,扎实有效地进行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依规治校,特制定《南陵县家发中学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全校学生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自己成为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凡违反《规定》者,都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不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除所在班级量化考核分数。纪律处分分为(1)诫勉谈话;(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勒令退学;(8)开除学籍。

3、学生应尊重教师,如发现有意顶撞教师,不服从教师管理或故意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课堂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其它纪律处分,情节十分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之处分。

4、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有事必须请假,需携带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至校门卫处登记并签字方可离校。不听从校警、门卫管理强行从校门离校或翻墙私自离校者,给予警告处分。

5、不得旷课,对有旷课、私自出走行为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校纪处分。

6、认真听讲,自觉学习,主动完成学习任务,力求学习进步。课堂不准喧哗,不得穿背心、拖鞋出入教室;男生不得留长发、染发,女生不准烫发、染发、戴首饰。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7、严肃考试纪律,不准考试作弊。在重大考试中,对于有拖延、偷看、抄袭、传递、夹带等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对扰乱考场纪律,不尊重监考老师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8、认真规范地做好“两操”,课间操广播响后各班必须按时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做操,做到集合迅速、站队整齐、做操规范。

9、要讲究公共卫生。对破坏寝室、教室及卫生区环境卫生者,要对其进行教育,或处以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并责成清除环境垃圾。

10、不允许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凡有违反并屡教不改者,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处分。

11、不允许说脏话,注意语言文明,讲普通话,做到校园用语文明,凡有违反并屡教不改者,给予诫勉谈话或警告处分。

12、要保护公共场所的安静及公共财产安全,凡因不良行为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或其它纪律处分。

13、全体学生应加强劳动光荣的观念,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精神。无故不参加学校劳动综合实践课者,按旷课处理并写入评语。

14、在校生严禁吸烟、酗酒、寻衅肇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15、本校学生凡在校内外肇事打架,结伙或交结外来青年在校寻衅滋事,聚众打架或持械打人,一经发现,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学生有偷盗行为或向他人索要钱物,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十分恶劣的开除学籍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7、要爱护公物,造成公物损坏要按有关规定照价赔偿,行为恶劣或造成严重损坏者,要加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8、学生都应做好生活值日、卫生值日及其他自我服务性工作,违反本班值日制度且不认识错误者,给予诫勉谈话之纪律处分。

19、凡是受到校纪处分(以通告为准)的学生,在未取消处分期间又违反校纪将前后累计加倍处分;处分期限已到可向年级组、政教处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再组织学生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撤销处分的决定;撤销处分后不再记入档案,如不改正,处分载入学生档案;受到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干部职务。

 

 

 

南陵县家发中学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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