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评课是了解教师情况、开展互相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
二、参加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教务主任不少于30节。
三、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作为教学工作检查内容之一,由教务处安排存档。
四、新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1节课,期末将听课心得体会写入教学总结。
五、听课教师要按时进入课堂,遵守课堂纪律。
六、实行课堂开放,相互听课,授课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七、汇报课、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要安排及时评课,评课按教学常规和有关评价标准进行。
八、每次评课要有纪录,填入教研活动记录本,期末交教务处。
九、积极报名参加各级教学优质课大赛,参加优质课评课活动。
十、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指导和参加学校优质课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