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6 14:04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我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杜绝我校群众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学校与食堂工作负责人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1、坚持做好学生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要相对独立,摆放有序。食品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要卫生整洁,天花板墙壁无蛛网吊挂,地面洁净,无积水,无污物。 

2、做好餐具消毒工作。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杜绝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3、严格控制食品采购关,禁止购买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及原料。 

4、严格工作时间。上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保质保量做好饭菜。开饭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要保证每位学生吃饱吃好。

5、责任追究。对不按照上述要求工作,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性流行等突发事件的,要追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纪律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