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4-04-26 14:49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许娟 字体:【  

南陵县工山镇中心小学教学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内部的规范化管理,依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基本途径,所有中小学校要认真抓好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扎实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教学工作的基本方针,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师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利用教材进行教学。

第二章 管理人员及教师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教学工作。研究制定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根据教学情况提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要求、项目: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学期末、学年末要认真总结。

第五条 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领导者,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工作的规划、教学人员的安排、教学经费的使用,在整个教学工作中进行把关、定向、决策、督导、协调、检查。校长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年度教学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各职能系统的运行机制与调节手段;实行教学民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行政会,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经常听取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优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带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鼓励教师大胆试验,改革创新:听取教务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检查督导教务处、学科组、年级组的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领导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教学工作成绩的评估,每学期要向全体教师做教学工作专题总结报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行使对教学的指挥权,参与听课(评课)、教研活动等。

第六条 教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实施教学计划,以质量管理为中心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从学校实际出发协助校长制定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检查落实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教学人员;指导和检查学科组教研活动,定期听取教研组长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召开学生座谈会、年级教导会,充分听取意见,共同解决教与学的矛盾,指导教法与学法的改革等等。

第七条 学科组(教研组)组长是实施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是落实教学计划的直接指挥者。学科(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本学科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搜集教改信息,开展教育科研,交流教改经验;组织教师制订年级教学计划,检查教师落实各项教学常规的情况:组织本学科进行教学质量分析,研究本学科提高教学质量的改进措施等等。

第八条 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掌握教材的思想、知识与能力的要求;广泛开发和利用本学科课程资源,创造良好的课程实施环境;认真研究学法,改进教法,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究活动;认真备课,搞好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因材施教,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寓思想教育于教学过程之中等等。

第三章 教学工作计划

第九条 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教学工作计划,制定课程表(总表、班级课程表)、教学历、作息时间表和学生活动总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计划要突出本校特色,对计划的落实要明确责任和检查措施。

第十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包括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教改重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活动安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制订一次,开学时由校务会或教师大会讨论通过,期中期末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各学科组(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出本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学科组(教研组)工作计划一般包括教研组工作目标、相同学科不同年级的教学进度安排、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以及教研活动排周安排、教师业务学习内容、课外活动等。每期制订一次,开学一周内由学科组(教研组)长制订,本组教师讨论通过并予以实施。

第十二 条每个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学科组(教研组)的计划要求,在学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和了解学情的基础上,制订出学科工作计划。学科工作计划一般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含单元教学重点、难点)、教学任务与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教学活动、教学进度、检测安排。学科教学计划由任课教师在开学一周内制订好,写在备课本前面,以便学校检查和在平时教学中落实。

第四章 教学设计(备课)

第十三条 认真进行教学设计(备课)是上课前的必要准备,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得上课,不备课而上课的应按渎职行为予以处罚,不认真备课(包括抄教案、使用旧教案、现成教案或以书上圈点评注代替教案)的教师,都应予以严肃批评。

第十四条 认真研究课程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任务和目标,掌握教材重点、难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关键点,分析知识间的联系和规律,积极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培养学生的情感和价值观。

第十五条 重视学法的研究,培养学生的学习策略。要具体分析学生情况和学生的学习需求,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注意学生的兴趣和意志水平;教学设计要注重体现对学生学习方法、策略的培养。

第十六条 要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进。要以学生的学习方式为基础,确定教法。学生的学习方式以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合作式学习为主;教师要认真选择能够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启发思维、培养能力的教学方法。

第十七条 要研究例题、习题。精选深浅适当、有代表性的例题和习题,对所选用的例题和习题教师要深入研究,举一反三,要精讲精练。

第十八条 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要充分准备好教具、学具和实验材料。教具和实验,教师要事先操作,保证效果;教师要学会使用现代化的教学媒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第十九条 上课前一周(或一课)备好课,认真写好教案,课前要复备。对教案的要求:(1)有明确的教学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教材内容重点、难点及关键点的分析;(3)教法与学法;(4)教具、学具的准备;(5)教学(活动)过程的设计(包括教师的导学活动与学生的学习活动)(6)作业要求;(7)板书的设计;(8)教学后记(反思)。教案的格式不必苛求统一,应着重体现教学方法和过程以及教师个人教学艺术的特点。

第二十条 集体备课。要加强集体备课,年级学科备课组要坚持集体研究,每位教师要有准备地参加,确保在集体备课过程中集中大家的智慧。集体备课的任务是:(1)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统一教学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和教学进度;研究学生可能出现的疑点和问题以及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2)研究主要例题、习题、考核要求,调整课时安排;(3)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无保留地介绍自己的教学经验供别人参考;(4)检查个人备课情况。

第二十一条 教案检查、展览。教务()(或教研组)每学年组织三次教案检查,检查人要提出检查意见,查后要注明检查人姓名和日期,并加盖学校检查专用章(或公章);检查后进行总结,必要时召开总结会;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教案展览。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二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渠道,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和教学计划上课,不得擅自改动课表、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上课。

第二十三条 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规则,在上课前2分钟到达教室门前,到点上课按时下课,努力上好每一节课,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

第二十四条 教师上课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维为核心”的教学思想。教学的主旨在突出重点、解决疑点、突破难点;教师的语言做到准确、明白、清楚、简练、生动、灵活,有激励性和启发性,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工整规范。坚决废止注入式、满堂灌。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教学行为应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应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根据学习方式创设恰当的问题情景;及时采用积极、多样的评价方式;注重师生互动,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使每个学生得到充分发展;教师要根据反馈信息,对教学进程、难度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学科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努力实现多媒体辅助教学;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要创造条件按教材规定要求开出实验。

第二十七条 教师要讲究教学文明,穿着整洁大方,教态亲切,仪表端庄:举止言谈文明礼貌,做学生的表率;课中不接待客人,不随意离开教室;在课堂里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坐着上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第二十八条 每堂课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1)目标明确,要求恰当;(2)讲授正确,深浅有度;(3)重点突出,难点突破;(4)讲练结合,环环紧扣;(5)师生互动,效果良好。

第二十九条 课后服务课,教师要加强辅导,允许学生自己安排,不准单科控制,不准讲课和变相讲课。

第六章 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三十条 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教师了解学生、检查教学效果、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教师必须十分重视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第

三十一条 作业布置要做到:(1)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精心设计、选择作业内容,作业要适量,以精为主,注意增加弹性作业;(2)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实践性、发展性;(3)课堂作业要课内完成,课间、午休一律不留作业;(4)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 (5)书面作业的书写、行款、格式要统一要求;(6)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作业体罚学生。

第三十二条 各科作业量的一般要求是:语文,每篇课文应有一次作业;小学高年级每学期大作文8篇,小作文14篇;小学低年级造句练习或几句连贯成段练习每周一次;提倡学生写日记。数学和英语,每课应有一次作业。其他各科每周有作业布置。

第三十三条 各科作业要认真及时批改,以教师批改为主,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面批面改;批改要正确,批语要具体明确,重在指导和激励,评价恰当;批改的成绩记录一般打等级,分”优、良、中、下”四等,作文和自测性、考查性作业也可打分数;批改文字表述要清楚规范具有鼓励性,有批改日期。教师应建立作业批改记录,随时摘记作业中的独特解法、典型错误和有关问题。教师发现学生知识上的漏洞或能力上的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区分多数还是个别学生,分别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十四条 作业讲评要做到:(1)讲评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激励性;(2)拖欠、缺交、马虎、抄袭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补作或重作,并按要求及时批阅,对作业中的错误,要督促学生及时改正;(3)每次作文都要讲评。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教师的作业批阅情况,每学期至少要普查两次。

第七章 辅导

第三十六条 辅导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学校要建立辅导制度。对各科和学生的分类教学辅导,学校教务处或班主任应做出统筹安排,做到定人、定时、定地点,确定辅导内容、对象,提出辅导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应下班级或到指定地点进行辅导,并做好辅导记录。做学生的表率,课中不接待客人,不随意离开教室在课堂里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坐着上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第三十七条 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有课内辅导,又要有课外辅导,既要有集体辅导,又耍有个别辅导,既要辅导学困生,又要辅导优等生,辅导要及时。努力缩小学生之间的差距,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三十八条 辅导的主要任务是:解难释疑,查漏补缺;发展个性,培养特长;打稳基础,讲求实效。教师要做到热心、耐心、有信心,加强学法指导和阅读指导。

第三十九条 辅导要讲究实效。教师要通过优秀生、中等生、学困生三类学生的学习情感、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变化检查辅导效果,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辅导方法。

第四十条 严禁利用课外辅导加重学生负担,教师不得借辅导之名,占用学生自修或课余时间集体讲课,不得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严禁有偿辅导。

第八章 复习

第四十一条 复匀是巩固并准确熟练地掌握教学内容的手段。复习分为平时复习、单元复习、学期学年综合复习和毕业总复习。

第四十二条 上好复习课。复习课必须在充分研究教材和分析学生的情况下进行,复习课决不能简单重复旧知识,更不能放任自流。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重点是揭示知识的内在规律、指导思路,教给学生学习方法。通过复习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第四十三条 重视平时复习。学完一课、一章或一单元后引导学生小结,使学生科学、灵活地抓住知识点,过好单元或章节关,为以后学习打好基础。

第四十四条 学期、学年复习。抓好学期、学年复习,指导学生自己动笔梳理知识系统,掌握知识结构,使知识纳入系统并升华,对教学内容中的重点,要让学生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熟练运用。教师要尽职尽责把好学期关、学年关,弥补知识的不足,不给下段教学留下尾巴。

第四十五条 对教材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在复习中要强化训练,务使学生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熟练运用。第四十六条复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生动有趣,不拼时间,不加重学生负担,讲求复习效果。

第九章 课外活动

第四十七条 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学校必须坚持课内课外一齐抓,把开展课外活动纳入教师工作量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要根据师资和条件,建立好课外活动组织,成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如科技活动小组、社会实践调查组、学科竞赛组、书法美术组、文艺组、体育组等。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加相关的小组活动。必要时可聘请校外教师辅导。还可以在学校和学科组(教研组)的安排下组织课外集体活动,如科学讲座、读书会、心得报告会、诗歌朗诵会,书画展、科学晚会、影()评等活动。通过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扩大他们的知识面,巩固和加深课堂教学效果,发展学生思维能力,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促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使学生的素质在课外活动中得到提高。

第四十九条 开展课外活动必须做到“四定四有”,即定教师、定时间、定地点、定活动内容,有计划、有教案、有记载、有总结。

第五十条 指导好课外阅读。学校要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各班可组织图书角,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 

第十章 学生评价

第五十一条 学生评价的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和谐发展,坚持可行、多元、全面、开放、因人而异的原则,实现导向、激励、记录成长、反馈等功能。

第五十二条 学生评价的内容包括一般性发展目标(即思想道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探究学习和创新精神等)和学科发展目标(以国家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为依据),注意两类目标的融合评价。

第五十三条 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家长评价等),评价方式多样化(书面考试、口试、实践操作、观察、访谈、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既要重视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个性化地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提倡运用“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法,指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

第五十四条 教学效果的评价可采用考查和考试等形式,但要不断改革和完善考查、考试制度。注重日常考查(如课堂提问、课上练习、实验操作、形成性检测等。),适量组织考试。做好期中、期末考试。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既要考查知识与技能,还要考查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视考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现象。

第五十五条 学生成绩评定,小学要采用等级制,中学可以采用考试分数制: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中学考查科目(如音、体、美、劳技、活动课等)的成绩评定可采用等级制或评语

第五十六条 每次考试应进行统计分析,书面质量分析一般包括:(1)考试目的;(2)学生掌握学习内容的总体情况,教学三维目标的落实情况;(3)考题及成绩分析;(4)存在的问题;(5)弥补措施和改进教学的意见。统计分析工作可由学科教师单独或集体完成,并在同学科教师中进行反馈,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

第五十七条 注重考试效果。不准搞频繁考试,不能把考试作为督促学生学习的惟唯一手段,以防学生只重视分数而忽视能力的提高。提倡考试式教研活动。

第十一章 校本研训

第五十八条 校本研训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遵循研训一体化思路,树立教研兴校观念,引领教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理论,及时了解教改动态,积极开展校本研训活动,投身教学改革。

第五十九条 学校要从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校本教训活动。制定校本研训的规划,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规划的实现,确保研训实效。

第六十条 建立健全教研组织,形成研训网络。各校区以中心小学为基点,设立小学各科教学中心教研组,下属学校设立相应学科教研组。

第六十一条 教研组每学期要制定研训活动计划,定期开展研训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责任人。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研训活动。研训活动要有记录。

第六十二条 中心教研组,每学期开展研训活动不少于四次,学科教研组每周开展研训活动不少于一次。研训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说课、上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研究课等)、听课与评课、教学论坛、教学经验总结、撰写教学论文、学习先进教学经验、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研训活动要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动,专业引领”为基本方法,并不断完善与创新。

第六十三条 学校要抓好教育科研工作,学校和教师要配合教学工作进行课题研究,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章 教学设备

第六十四条 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仪器、图书、文体器材和劳动技术器材,并不断更新,实现教学设备现代化。

第六十五条 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文体器材室、电子备课室等要建立工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学设备的作用。经常保持教学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第六十六条 教师要能够使用、操作本科教学所需要的教学器械、设备,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多媒体: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等教学设备,能够自制课件,能够搜集和利用网络资源。要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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