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镇中心初中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每学年初根据小学毕业学籍人数,在学籍系统预设新生班级,根据新生报名人数,做好编班工作,开学后对七年级新生进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和完善,上报教育局新生预审核,电子摄像,完成七年级新生入籍。
2、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造好“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省学籍系统自动生成学籍号。
二、转学
1、回乡就读学生根据政策完成转学手续后根据原就读年级编班就读,凡从芜湖市或县内同城转学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烟墩镇中心初中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存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四、中考信息确认及毕业处理
1、中考报名时从学籍管理系统导出相关信息和数据,按照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完成八、九年级中考考试报名工作。
2.中考后,在学籍管理系统要完成毕业生的处理。
3. 对在我校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五、其它常规工作
1.开学初做好学生返校数据统计(在籍在校、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有无辍学生等)
2、留守儿童的统计
六、学籍管理
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资料。
烟墩镇中心初中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