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文静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让安心托幼的学生能坐上校车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公布)及《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县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就读,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减少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风险。优先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2023年9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我县出台了《南陵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及《南陵县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助办法》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的管理,强化了校车准入条件的审核,同时对校车的校车许可进行了规范(包括运行方案、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确保合理可行,并通过涉及的学校、属地镇政府审核),严把校车许可关。同时文件中将校车与公交车接送有机结合,鼓励公交提供校车服务,促进我县学生接送车能按时保障学生上放学安全。
针对“安心托幼的学生能坐上校车”的情况,我们正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接送车运营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根据参加安心托幼晚托班学生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重新规划或优化接送车运行线路及时间安排,尽最大可能覆盖晚托结束后的接送需求;二是合理调配公交车资源,以满足部分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乘坐校车学生乘车需要。此外,还将加强对接送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我们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心托幼能够协调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共同进步。同时,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监督,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6月20日
联 系 人:何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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