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
集体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3 14:37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黄素雅 字体:【  


一、总则

1. 为确保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及参与集体教学的其他工作人员。

3. 安全管理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二、安全责任

1.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教师和保育员是集体教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措施。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安全预防措施

1. 教室及教学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 教师在上课前需检查教学用具和环境,确保无安全隐患。

3. 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必须安全无毒,适合幼儿使用。

4. 教师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活动,避免危险动作和游戏。

5. 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急处理

1.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意外伤害等。

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教师和幼儿熟悉应急流程。

3.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教师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幼儿安全,并及时通知园长和家长。

4. 对于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评估

1.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集体教学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3. 定期收集家长和幼儿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园长室所有。

3. 本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南陵县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

2024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