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组织和监考
1.学校一二年级不组织统一的笔试,以无纸化形式考查学生综合素养;三至六年级统一时间进行期末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
2.考试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每次考试,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出示家长请假条。
3.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分发试卷,提醒或帮助学生将姓名、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进行批阅,批阅后送交教务处。
6.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负责全程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二、分析和反馈
1.考试结束后各学科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等级制评价和量化分析,认真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无纸化考试分析”和“等级制分析”两类。无纸化考试分析主要针对学生的分项考查情况完成书面分析报告,对班级内学生的学科综合素养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等级制试卷分析主要根据班级学生的卷面完成情况,用对题率和错例分析的形式呈现,然后完成分析报告,主要说明错例形成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
4.各年级以学科为单位将两份分析报告上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部分教师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学校学期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对下学期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