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陵县家发中学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2:29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经校党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任:孙小明  校党总支书记

副主任:韩张斌  校长(食品安全负责人)

  员:沈  伟  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

        谭小马  副校长

        朱  敏  副校长

朱静杰  总务主任(校食品安全员)

朱凌云  政教主任

桂良斌、杨俊、毛春娜

许伟 餐饮管理公司总经理(企业食品安全总监)

王彬彬 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企业食品安全员)

校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总务处,沈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静杰兼任副主任,承担校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南陵县家发中学

202491

 

南陵县家发中学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总 

1. 为加强全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2. 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食安办”)设在总务处,承担校食安委日常工作。

二、机构组成

校食安委主任由校党总支书记孙小明担任,校长韩张斌任副主任,食品安全总监由分管后勤副校长沈伟担任,总务主任朱静杰任校食品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庆徽餐饮管理公司总经理许伟任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王彬彬任企业食品安全员。

三、主要职责

校食安委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评议考核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供应商的合法经营和食品质量安全。

2. 监督校园食堂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堂符合卫生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组织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等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4. 推动食品安全科研和技术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5. 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和投诉,落实芜湖市校园食品安全矛盾纠纷快速响应机制,促进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保障学生权益。

6.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

7.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8.其它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四、工作制度

1. 委员会结合食品安全月调度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2. 委员会成员结合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工作要求,按照分工,进行相关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3. 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处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4. 委员会定期向校园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目标

1. 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2. 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

4、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妥善解决。

5、结合每年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加强大宗食材食品安全、复用餐具清洗消毒卫生、鼠类等病媒防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