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食堂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30 12:32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切实提升学生餐供餐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生命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陪餐人员管理和职责

1、学校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每周至少 1 次与学生一起就餐;校级班子成员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好每餐陪餐。如临时因事不能陪餐的,要安排其他负责人陪餐,保证每餐有一名校级负责人陪餐。陪餐人员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担任值班教师根据行政值班安排表,按时进入食堂进行陪餐,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教师严格按照公示的陪餐值班表提前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陪餐教师要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并负责维持学生就餐秩序和纪律,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整改提升。

3、学校要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拓展集中用餐陪餐工作职能,推行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有计划的邀请家长代表到校陪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家长代表到校陪餐,对陪餐家长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4、陪餐人员职责:陪餐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份量以及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制止餐饮浪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要注重听取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意见建议,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进指导食 堂改进工作、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让学生吃饱、吃好。陪餐人员与学生同餐同菜同价,自行刷卡消费,禁止学校为陪餐人员开小灶

二、陪餐信息公示

学校要提前在校园公示栏、食堂等醒目位置公布陪餐人 员安排,参照《学校(幼儿园)陪餐记录表》(附件 1),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及时将本校陪餐监督管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本校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

三、突发事件处置

按照《芜湖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要求, 规范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就餐后若发生头晕、 呕吐、腹痛、腹泻、嗜睡、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学校要向所在地的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对当餐就餐学生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学生情况。

四、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学校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作用,全面公布市、县、学校、食堂四级投诉举报渠道,学校在食堂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学生根据不同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对学生餐实名投诉举报,开设快速处理通道,及时核查处理,提升供餐监管水平。

五、强化陪餐督导检查

学校每季度对是否挤占学生餐费等内容进行检查。对陪餐制度落实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配送企业的成本调查,发现降低供餐质量和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不配合成本调查等情况且拒不整改的,将终止供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