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中学组织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30 12:32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一、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审批制度。每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每次外出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事前应对活动的路线、地点,进行实地勘查。

三、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并签定相关协议。

四、活动中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活动方案及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中的具体要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确保活动安全。

五、相关处室组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宣布终止活动。

1.举办活动未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的。

2.已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的,但不按照安全方案执行的。

3.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安全无保障,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