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9-30 12:35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根据南陵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教育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在学校周边地区及校园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服务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全面负责学校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胡小平

副组长:汪常宝  阮风宝  李军  徐海生

成  员:刘旭峰 杨益文 张波 李方云


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教育服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疏散通道,制度明确的应急处置信号,教育师生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预案。

4.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6. 妥善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求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

1.教育服务期间,校园执行封闭管理。

2.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工作,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3.执行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教育师生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做好消毒工作。

4.如发现师生有发热等症状的,按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二)意外伤害事故

1.强化平时教育,防患于未然。

2.阻止学生在校园、马路等处乱跑、追逐等。

3.建立教师首问责任制,教育服务活动指导教师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20,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4.责任人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

5.如发生重大伤害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消防事故

1.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及时检查检修电器设备,杜绝安全隐患。

2.如发生火灾、地震等消防事故,按学校《应急疏散安全预案》处置,首先指挥师生紧急疏散到安全场地。

3.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使用灭火器灭火,并准确预估火势,火势蔓延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救火,做好自救并阻止学生参与救火。

5.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记录。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课后服务期间,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腹痛、胸闷、恶心、呕吐等症状,各班主任、指导教师、值日教师应马上报告应急领导组长。

2.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迅速拨打110、120,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症状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迅速排出中毒师生名单,并持续关注他们身体状况。

4.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关注。

(五)自然灾害

1.宣传有关台风、暴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在校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能力。

2.定期排查校园房舍、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杜绝隐患。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立即停止教育服务,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

4.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并及时反馈学生安全状况。

(六)防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教育服务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如有不良分子暴力侵袭校园,应尽可能制止侵害,同时拨打110、120等电话请求援助。

3.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1.教育服务指导教师、各班主任等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如组长因公不在现场,由副组长任现场指挥,根据事件态势,确定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2.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拨打110、119、120等求助电话,并按规定报告县教育局。

3.现场指挥根据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指导现场自救等工作。

4.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如实报告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5.做好舆情化解及善后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安全重于泰山,学校要优先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2.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伤病员除外)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

3.对接到突发重大事件紧急通知、报告后,因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事故蔓延、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南陵县烟墩中心初中

20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