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内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南陵县籍山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园内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所有籍山幼儿园在籍幼儿。
二、申请流程:由幼儿家长(监护人)凭有效证件原件提出申请,幼儿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南陵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表》《申请书》《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班级评议小组审核)。
三、园内资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其他贫困家庭幼儿。包括:
1.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
2. 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的幼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3. 特困供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4.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5. 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7.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幼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8. 遇突发性灾害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需提供2023年9月至今期间内的重大疾病病历、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9.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幼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0. 多子女(大于等于3)升学且经济困难的家庭幼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四、资金发放:幼儿监护人提交幼儿本人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或监护人徽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幼儿园财务人员统一打卡发放,家长收到发放资金后,将银行流水复印件拍照发给班主任。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