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湾镇中心初中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1 08:38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孔志勇 字体:【  

一、总则

学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在校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制度依据《中小学生德育纲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考勤管理

1. 考勤范围

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晨操、课间操、早自习、课后服务等。

2. 考勤标准

l  逃课:请假未获准和超出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视为逃课。

l  迟到:老师点名或开始授课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

l  早退: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同意而提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l  旷课: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3. 请假审批

l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的老师。

l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老师销假,假条纳入学籍档案。

4. 考勤程序及奖惩治法

l  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l  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l  晨操、课间操,早自习、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l  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l  未经同意私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休学。

三、劳动管理

1. 劳动意义

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必修课程之一,参加学校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 劳动要求

l  学生参加劳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得使用湿布擦拭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

l  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

l  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3. 劳动安全

l  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l  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l  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四、安全管理

1. 安全教育

l  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平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l  坚持预防为主,学校要经常检查房舍、电路、运动器械等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不安全因素。

2. 安全防范

l  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l  学校或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具体组织者必须对学生安全负责,搞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组织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班主任必须在场。

l  体育教师必须确保体育课安全,严格执行《体育课细则》,必须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训练必须维护好秩序,单、双杠活动必须有老师保护。

l  实验课教学,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灼伤、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

3. 安全规定

l  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十不准”:

o    不准在校内私自接电、使用电器、开闭电闸。

o    不准涉足阳台、玻璃幕区和容易发生危险的处所。

o    不准擦二楼以上的外层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o    不准攀越学校围墙、跳窗户。

o    出入楼门、楼道,不准拥挤。

o    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骑飞车。

o    上、下学时要结伴同行,不准单人走黑路。

o    不准野浴。

o    不准进入“三室”、“一厅”。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