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1 10:29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为切实加强南陵县特殊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促使财务人员从严律己、忠于职守,维护特教学校利益,确保特教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收支审查。

    1)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政制度,自觉遵守财政纪律,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特教学校决定。

 (2)特教学校每学期清查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坚持一支笔签字,并坚持联审连签方能报销,否则不予报账。

    (42千元以上开支:须先请示审批后,方能开支。

 (5)特教学校所做工程须先招标再施工,不搞暗线操作。

二、严格管理特教学校经费。

 (1)特教学校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报账员不得公款私存,不经校长批示不得擅自支借公款。

 (2)严格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出差须经校长批示,方能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不经批示,不予报销。 

三、严格购买手续。

     1)购物必须严格执行特教学校文件精神,采取集中统一采购。

 (2)严肃采购纪律,不能超标采购,不准以次充好,不准以少报多、拿回扣,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且不与报账。

3 坚持实物与发票核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