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
1.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财务部门或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预算管理
1. 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预算编制应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预算编制程序应规范,由各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数,财务部门汇总平衡后,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经学校教代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3. 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四、收入管理
1. 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 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应使用合法票据,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支出管理
1. 学校支出应遵循“勤俭节约、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
2. 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批管理,各项支出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支出项目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管理,杜绝铺张浪费。
六、资产管理
1.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2.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七、财务监督
1.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八、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1.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
2. 加强财务分析工作,定期对学校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九、附则
1.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相抵触,以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小学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