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10 10:22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地区案件的侦破。负责公安刑事技术、侦查技术、网侦技术、信息通信技术能力建设。 (四)负责和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和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管理全县保安队伍;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敌对势力、反动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承担县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实施来陵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其他重要领导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武警中队和县森林公安局相关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巡逻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规划、管理和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等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落实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553-6833010
负责人
俞宏珍
办公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西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