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7年,南陵县公安局将在县党委、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 紧紧围绕各项公安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执法服务软硬环境建设、执法信息化应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端正规范执法思想和行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创新思路,加强执法规范化监督工作,持续、均衡、深入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强化法律服务水平。特制定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方式,深化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执法规范、安全。
一是不断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借助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及时进行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抽查,实现每案必评和实时、动态考评。推行各一线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执法质量考评交叉轮检制度,整合有效资源,集全局之力开展执法考评工作。按照《南陵县公安局专(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自2017年始,每月结束后下个月的上旬组织开展全局季度执法质量检查,抽调各执法办案单位专(兼)法制员成立检查组,检查采取案卷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通过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纳入该办案单位法制绩效考核扣分项。同时,注重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将执法绩效与评选年度优秀专(兼)职法制员、评选优秀卷宗和差评卷宗、立功受奖、评优评等先有机结合,保证考评结果公平、公正,树立“谁办案多,谁过错少,谁就优秀”的执法导向。
二是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解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易犯屡犯的执法问题,在开展季度执法质量检查时,对案卷办案质量上的“常见病”逐项登记,除法制绩效考核扣分外,在县局网页、案件点评会上予以通报,引导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县局每季度开展执法质量中,对案卷质量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办法:⑴加大对案卷办案质量的检查。对刑事案件执法情况重点抽查已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撤销的案件、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处理的案件、不立案的案件,以及引起信访的刑事案件,引起涉法信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影响案件,全部检查。⑵对办理行政案件执法情况,重点抽查已作行政处罚、治安调解及引起信访的行政案件,引起涉法信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影响案件,全部检查。⑶检查场所规范化使用和管理情况,对照《安徽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项目表》考评标准进行评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及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与使用工作。
分阶段组织开展法制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积极与县局其他考核部门沟通,把解决突出执法问题等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并在绩效考核中加大比重。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巡查机制。组织各警种、各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执法巡查活动,随机抽查一线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回访规定(试行)》,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督察、指挥中心等部门检查接处警回访、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与使用等情况。在每个派出所接受“110”指令和群众直接向派出所报警的基础台账中,随机抽取刑事类或治安类警情起,通过调取网上办案信息、案卷卷宗、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以及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检查接处警、受案、立案情况。重点核查有警不接、接警不出以及是否依法受案、立案和相关法律手续是否齐全、规范,对因接处警问题引发的投诉事项全部检查。
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
四是加大个案倒查力度。认真总结接访案件倒查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领导交办、信访转递、日常受理等不同渠道发现的问题案件个案倒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深化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与使用。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和省厅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我局执法办案中心与分中心,把执法办案场所使用作为重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和各项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大力加强执法培训指导,狠抓执法主体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1、立足于“标准化、规范化、操作化”,进一步深化对基层民警的教育培训。
转变培训工作思路,问需于基层,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建立法制服务“联系点”等方式,随时了解基层执法亟须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民警执法办案。
2、推行全天候法制咨询制度。
法制民警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办案咨询,为办案单位提供全程执法服务。
3、建立定期执法培训制度。根据执法需要,定期邀请法律专家为基层民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同时针对培训情况组织考试,检验和巩固所学的成果。
4、积极开展案件讲评及评点工作,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在办案中常出现的易犯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组织办案民警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兼职法制员参加,通过设问点名提问等方式让大家设身处地了解案件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纠正、如何正确办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次发生。
5、强化法庭旁听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基层民警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全体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三、全面推行案件主办制。今年,按照《南陵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工作规定》,对法制大队、各执法办案单位专(兼)职法制员实行分工负责制,细化案件审核流程,推行案件主办制,从制度上提供办案第一层面纠错的平台。在案件办理的初始阶段,由办案部门的负责人在刑事案件立案登记表或者行政案件受案登记表上确定案件办理的主办人和协办人。案件主办人要负责把好案件的事实证据关,要反复审核案件中获取的证据材料,从中发现问题和矛盾。
第四、建立、完善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协同各执法办案单位专(兼)职法制员做好本单位及民警的执法档案,各办案单位及民警的执法档案要客观、真实地反应本单位及民警执法办案的质和量,同时要保持档案内容的鲜活,随时更新。法制和政工部门用好、用活档案,从中发现办案骨干,培养先进典型。
第五、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
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管理、案件审核、执法监督、个案倒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办理及审核流程和标准,有效规范、堵塞执法漏洞,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第六、建立个案评判、分析剖析制度。由法制部门精选典型案例予以剖析,分析案件办理得失,标明重点,写出办案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办案民警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明确重点,注重细节,自觉依法办案。
第七、坚持办案单位骨干民警到法制部门定期学习和法制部门定期联系服务基层执法单位制度。办案部门骨干民警到法制部门学习,有利于开拓视野,增强办案能力,加深明晰对各个办案环节的印象,使办案民警对案件的后期处置工作有直观的了解,反过来能有力推进案件前期办理的规范化。联系当前的实际,办案单位骨干民警到法制部门学习一次应不低于半个月,能确保有所收获。
第八、强化法制部门的把关作用。将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和治安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的掌握作为把关的重点,严防降格处罚、以罚代法等情形的发生。法制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
第九、加大所队长办案工作与制度的落实,从治警先治长,所队长带头来抓好执法办案。只有各执法办案单位的负责人知晓案件的办理才能带动全所全部门的执法办案水平,才能对本单位的执法办案工作起到督促与指导作用。
第十、着力解决辅警参与执法办案问题。根据我局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规定。重点解决民警在执法办案中的消极懈怠现象,不办案不会办案的现象。对辅警参与执法办案的分情形给予处理,情形严重的给予开除,对民警指使的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工作给予处理。
第十一、开展普法等宣传活动。启动“七五”普法、利用法制广场阵地大力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宣传,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禁毒宣传、交通法律法规、“12.4”全国法制日等公安法制宣传活动。
第十二、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信访隐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治安环境。
第十三、奖惩兑现,运用制度推进执法质量的不断提高。
根据《南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奖惩规定》,拟对优秀执法办案能手进行物质等奖励,对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给予物质惩罚,对相关在执法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制度。
二0一七年元月十二日